欢迎访问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央文件官方网站~ 无障碍声明 | 邦邦听图客户端下载
中央文件您当前的位置为:首页>政务中心 > 政策法规 > 中央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焦作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97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9号公告)等规定,为全面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有关政策,进一步方便缴费人,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变化内容

(一)实行分档征收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我省规定比例1.6%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

(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

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三)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四)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各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要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审核前要协商一致,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2020年5月底之前(以后每年为1月底之前),劳务派遣单位要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派遣残疾职工情况。

(五)纳入社会信用评级体系

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审核、申报事项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

(一)审核、申报时间

为进一步方便缴费人,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的时间均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度审核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以及申报缴纳上年的残保金,以后各年度均按以上期限执行。

(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机构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由各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其中:外地驻焦单位、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税务管理的企业及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各县(市)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外用人单位的审核工作。

(三)调整《残保金缴费申报表》

根据残保金征收管理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将分档征收、征收标准上限口径及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在《残保金缴费申报表》中进行了规范。

(四)催报催缴工作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印发)第二十六条规定,每年征收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需与财政部门对接,将上一年度征收期内已做费种认定且未申报残保金的用人单位数据,书面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有关审核方式、申报流程、需提交的资料等,与以往年度相同,可在相关网站查阅。

三、其他事项

(一)以后年度有关审核和申报征收事项按照此公告执行,如有政策变化以通知或文件为准。

(二)自公告之日起,用人单位可向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申报缴纳残保金相关事宜;向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相关事宜。

 

 

2020年5月20日



市、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3908222

通信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 75 号

解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8867608

通信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西街 14-16 号

焦作市山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8367500

通信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山阳区政府 918 室

焦作市中站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2953800

通信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和美小区社区服务中心

马村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391—3947123

通信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文昌路绿园办公楼

孟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8161326

通信地址:孟州市北环路西段

沁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391—5631088

通信地址:沁阳市河内路东段

温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6182865

通信地址:焦作市温县振兴路66号

博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91—8660390

通信地址:焦作市博爱县清化镇西大街

修武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联系电话:0391—?7110387

通信地址:焦作市修武县竹林大道北段429号

武陟县残疾人联合会就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7275928

通信地址:焦作市武陟县木城镇兴华路8号县政府2号楼